为了加强采购过程管理,提高采购工作质量,保障学校利益,维护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,增强对“围标串标”行为的防控,结合本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后评估的项目范围
(一)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所有重大项目;
(二)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(不含)之间的项目按不低于20%的比例抽取;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项目按不低于10%的比例抽取。
第二条后评估工作的时间要求
(一)对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后评估工作,应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第二天启动,公示期内完成;
(二)对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项目的后评估工作,应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尽快启动,半年内完成。
第三条后评估专家组的确定
(一)对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项目,后评估专家组成员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。开标次日(含)之前,采购办公室会同采购监督办公室依据项目的专业领域在“中原工学院采购工作专家库”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名单。
(二)对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项目,后评估专家组成员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。采购办公室确定后评估项目清单后,按大类提出专家组需求,会同采购监督办公室依据项目的专业领域在“中原工学院采购工作专家库”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名单。
第四条后评估的流程
(一)对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后评估工作,由采购办公室在开标次日,派送至专家组;对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项目的后评估,按项目与专家组的对应关系派送至专家组。
(二)采购项目后评估专家组推举一人为组长,负责项目后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(三)专家组评估内容
1、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存在与其他投标单位雷同的情况;
2、按照评分标准,审核各投标单位各项得分的科学性、合理性;
3、甄别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;
4、严格审核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废标项。
(四)撰写项目后评估工作报告
根据项目审核评估情况,给出项目评标正常或异常的评估结论并形成评估报告,及时报送采购办公室。
第五条后评估结果的使用
采购办公室在接到专家组的后评估工作报告后,分正常和异常两种情况处理。
(一)对后评估结论为异常项目的处理
1、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,及时向校领导汇报,同时汇报至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,并知会代理机构,等待上级部门的处理结果和指示。
2、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项目,首先确认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,若未执行完的,暂停执行;对已执行完未付款的,暂停付款;对已执行完已付款的,暂停付尾款。同时汇报至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,等待上级部门的处理结果和指示。
(二)对后评估结论为正常项目的处理
采购项目正常执行。
(三)后评估资料的归档
项目后评估资料由采购办公室登记造册,收纳归档。
第六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