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)、各中心(含科研平台及中心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《中原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》,为维护公共安全,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,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对环境造成危害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实验室管理中心将于6月25日前开展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。请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完成统计、报送和转运,具体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.请各部门汇总附件1“中原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申报登记表”(一式两份),报至实验室管理中心(行政楼409)留档备案,需同时发送电子版。
2.危废产生负责人请按要求填写附件2“中原工学院化学废弃物标签”,打印后贴于存储容器外侧,各类废弃物应按类别储存、转运。
3.各部门汇总附件3“中原工学院危险废物处置统计表”,转运前发送电子版至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王坤工作邮件。
二、转运要求
请各部门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,协商沟通在6月20日上午10:00前将本部门实验室废弃物转运至学校实验室废弃物贮存站(2号实验楼负一楼)。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、环境安全,转运过程存在一定的危险性,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指派专人负责(至少两人),确保此项工作安全、平稳、专业地完成。
另外,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是危险化学品闭环管理的重要一环,也是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,请各部门注意拍照存档,保存原始资料。
联系人:王坤62506720,15038079532
实验室管理中心
2022.06.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