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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通知


发布日期:2021-11-11 作者: 来源:

实验室管理中心

关于开展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通知

各院(系)、各中心(含科研平台及中心):

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《中原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》,为防止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危害环境,维护公共安全,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实验室管理中心于9月3日及9月13日两次下发通知,安排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。目前已完成全校各单位各类实验室废弃物的清理、排查、统计及报送工作。现将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通知如下:

  一、申报要求

  1. 前期申报有实验室废弃物的单位,填写附件1“中原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申报登记表”(一式两份),送实验室管理中心(行政楼409)留档备案;

  2. 按要求统一填写附件2“中原工学院化学废弃物标签”,并打印后贴于存储容器外侧,各类废弃物应按类别储存、转运。

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是危险化学品闭环管理的重要一环,也是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,各单位注意拍照存档,保存原始资料。

  二、 转运要求

  请各单位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,协商沟通在9月27日前将单位实验室废弃物转运至实验室废弃物储存室(2号实验楼负一楼)。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、环境安全,转运过程存在一定的危险性,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指派专人负责(至少两人),确保此项工作安全、平稳、专业地完成。

  联系方式:实验室管理中心:王老师 0371-62506800,15038079532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验室管理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.09.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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